
| 2006年9月23日至27日,香港NPO进行了一次台湾社会企业的访问活动。GLI来自日本的协力员伊藤健先生参加了此次考察,并为我们提供了他所了解到的有关亚洲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家所处环境的有关情况。共分五篇登载: (1)序篇及香港篇 (2)新加坡篇 (3)台湾篇 N0.1:大学和政府机关 (4)台湾篇 NO.2: 台中的社会企业和合作社组织访问 (5)总结:亚洲的社会企业 (5)总结【目录】 - 亚洲的社会企业=Social Business
以上简单介绍了我们这次考察中见到的亚洲社会企业的状况。在马尼拉会议上,我们主要看到和听到的是有关东南亚的情况,而这次,则对社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更加接近日本的台湾、香港和新加坡的社会企业有了很深的理解。 我想,看到这些报道的人中肯定会有人产生这样的感想,所谓“社会企业”其实就是传统的产业模式,根本没什么创新之处。实际上,东南亚、东亚地区所称的“社会企业”或者“社会事业”,与日本的“社会起业”(起业:有创业的意思)有所不同。(名词解释部分稍作省略--编辑) 我们在日本讨论的“社会风投企业”(Social Venture),多少给人的感觉是指用“创新的商业模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与此相对,在亚洲,很多时候,即便是用传统的经济模式,但只要是以经济上或者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为受益者的经济活动,也称其为社会企业。 亚洲地区社会企业的发展机会 特别是历史上,直到最近,香港、台湾就连国民健康保险也不存在,更别说失业保险、生活保障、护理保险等安全保障网了。可以说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大多依赖于当地社会集体的相互扶持或宗教团体的帮助。 马尼拉会议上我们看到,有很多社会企业家们以社会企业的方法论来解决东南亚很久以来就存在的贫富分化和贫困问题,也可在相同的背景下来理解。因为,在必需解决的问题中,就业和贫困都被看作是最大的问题。 当然,即使是在亚洲,人们也已经认识到社会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和社会创新的源泉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但是,如果举实例的话,那么我们所看到的实际情况是,这些社会创业还完全是以传统的商业模式来创造就业的。 日本和亚洲对“创业”定位的差异 在台湾和香港,像零售业、饭店经营这些商业行为,其市场准入成本要比日本低,从夜市摊位或者个体经营开始,逐渐做大而成长为中小企业的人,谁都能从亲戚里面找出两三个来。“创业后再搞事业”根本没有什么特别,对一般市民来说就是极其现实的职业选择。 这种情况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即不是通过对成果性资源的社会分配给予社会弱者补助金或者救济金,而是从类似于“机会均等”的思路出发,为社会弱者也提供“创业”的选择权利,助一臂之力,以此实现公平的社会正义,而这博得当地民众的支持。 结束语 参加这次考察团的最大收获就是,幸会了那些用商业运作的方法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努力奋斗的人,尽管他们所处的社会背景不尽相同。香港和台湾、新加坡之间,以汉语为共同语言,他们之间的语言障碍就比较小,因此早已形成了有关社会创业的共同体,并且相互间进行研究成果和最优实践的共享和交换。 我希望,将来日本能将自己首创的想法或者模式提供给国外的社会企业家们共同分享,并且能够影响其它地区,同时为形成相互间能够自由交流的共同体作出贡献。 (连载完) 作者:伊藤健 |
作者: fancy更新 | 焦点关注 | 11 May 2007 | 00:00